仙仙红叶 发表于 2022-11-18 14:03
目的不一致。
卖淫嫖娼行为中,嫖客的目的是为了通过(变相)X行为满足自身X刺激或X欲望,而卖淫女的目的则是通过提供X服务以获取嫖资,即以营利为目的;“包二奶”中的男士并非单纯为了与对方发生X关系,而女方也非单纯为了获取钱财,两人之间还存在情感和精神上的交流。
危害性不同。
一是卖淫嫖娼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,很容易发生不洁性行为,极易传播梅毒、淋病等性疾病,而“包二奶”的对象具有相对特定性,传播性病的概率低得多;
二是卖淫嫖娼涉及到金钱利益,在这过程中更容易衍生出强迫卖淫、强奸、抢劫、盗窃等其他犯罪行为,”包二奶“中的双方关系相对单纯,最多涉及到感情问题。
侵害法益不同。
卖淫嫖娼违背了公序良俗,妨害主管机关对社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;
“包二奶”虽也违背了善良风俗,但主要是情感和道德问题,其违背的是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。
nanaai 发表于 2022-11-18 20:48
gudu6755 发表于 2022-11-18 20:55
河北小夫妻 发表于 2022-11-18 20:57
lilonglong11 发表于 2022-11-18 21:01
asyousee2022 发表于 2022-11-20 06:27
一身白好者 发表于 2022-11-21 18:02